第二批示范机构统计表
填 写 说 明
为了解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09年度技术转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照统计表要求填报相应数据,为下一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类指导提供相应参考。
统计表指标说明:
1.法人内设机构是指依托于大学、研究院所或企业的内设机构,通常是该法人单位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部门。
2.专业服务类机构是指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综合服务类机构是指为区域或行业提供综合性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
3.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量和成交金额指技术转移机构参与并促成的科技项目或科技成果。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示范机构不得将其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包含在内。产权交易所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投融资等深度个性化服务的项目可列入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仅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项目不列入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数内。
4.公共财政投入形成的计划项目成果转移指由国家或地方公共财政投入支持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的项目成果。
5.重大技术转移项目是指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项目。
6.收入总计指机构在一年内完成的,以货币表现的全部经营活动的总额。
7.技术性收入指当年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收入,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单纯的商业经营收入除外。
8.利税总额指机构年末利润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之和。
9.标注*的内容仅限于独立法人机构填写。
10.请将《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统计表》电子版于2010年6月11日前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陈思澍
电 话:010-68598361
邮 箱:chenss@ctp.gov.cn